发布日期:2018-01-17 | 浏览次数: | 字号:[ 大 中 小 ] |
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,预防事故发生。2018年1月15日晚,十八里店乡安监科联合城管队、控违办、管委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,对老君堂、西直河辖区内的餐饮、酒店及社会单位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。
检查组根据检查计划对辖区内的老阿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、人民供销社、金膳府烤鸭店、北京爱尚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、西夏一品香餐饮有限公司、北京橄榄树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、北京五洲环球假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北京市清莲凤轩美容中心等单位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。此次检查针对各场所营业期间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是否畅通、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灯等是否配备齐全、用火用电特别是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、等情况进行检查。检查过程中,检查组发现以上单位存在安全出口指示标识设置不规范;部分应急照明灯不工作;消防栓前堆放杂物;安全巡查记录不完善;消防通道堆放杂物;电线私拉乱接等隐患。检查人员当场对企业负责人依法下发了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责令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,要求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安全工作,加强日常管理,确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,采取有效措施,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通过检查,深入排查整治了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,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,进一步加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,增强了经营者的责任意识、安全意识、风险意识,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