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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举报
“我要举报”提示
在您举报投诉登记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9:00-18:00)与您取得联系,请您保持通讯畅通,以便能及时处理您所反映的问题。若您所留的电话号码有误或经三次拨打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、忙音、无法接通等状态而使工作人员未能与您取得联系的,则视为无效举报投诉。 一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受理条件: (一)有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。
(二)明确说明被举报单位、明确违法行为(现象、状态)发生在被举报单位的详细地点或部位。
(三)被举报投诉的对象或违法行为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。
(四)属于安全生产事项。
二、请准确填写您的有效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,及时反馈办理情况。我们会对您的个人资料保密。
三、请您妥善保存关于您举报投诉事项查询密码的手机短信,以便您在北京安全监管局政府网站查询相关办理情况。
四、带*号标志的项目为必填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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